离婚案件中的过错方如何认定

嘉兴律师 2025-01-14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九十一条,离婚过错方的认定主要依据包括重婚、与他人同居、实施家庭暴力、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。这些重大过错行为严重破坏婚姻关系,无过错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请求,涵盖物质和精神层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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针对离婚过错方的认定,其核心标准包括重婚、同居、家暴等行为。解决方式可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,选择时应综合考虑证据充分性、双方协商意愿以及法律程序的复杂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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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案件中,过错方的认定主要基于如重婚、同居、家暴、虐待等重大过错行为。若满足这些条件,可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赔偿。如证据不足或双方愿意协商,可考虑协议离婚。在认定过程中,始终保持对核心问题的关注,并给出针对性的解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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